在深圳争取抚养权的起诉地点需根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,具体规则如下:
被告住所地优先
一般情况下,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。若被告户籍在深圳,则可向深圳的法院提起诉讼。
经常居住地管辖
若被告户籍不在深圳,但已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(且非临时就医等特殊情况),则由深圳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。
特殊情形处理
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:可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。
被告外出满一年:原告可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。
基础材料
民事起诉状(明确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);
原告身份证、子女出生证明、结婚证等身份关系证明。
证据材料
证明抚养优势的证据(如经济条件、居住环境、教育能力等);
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(如出轨行为、不尽抚养义务等)。
提交起诉状
可通过线下法院立案窗口或线上系统(如深圳法院网上立案平台)提交材料。
缴纳诉讼费
立案后需在7日内缴纳费用,否则视为撤诉。
开庭与判决
法院将组织调解或开庭审理,最终根据“最有利于子女成长”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。
子女意愿:8岁以上子女的意愿将被法院参考。
出轨的影响:出轨本身不直接决定抚养权归属,但可作为对方“不利于子女成长”的证据。
协议变更:若双方协商一致,可通过协议变更抚养权并公证。
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诉讼策略,确保程序合法有效。